1、学校在在校生中所有农村(含县镇)的学生,城市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减除学费2300元/年基础上,补缴差额学费2400元/年。
2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在校生数的10%减除学费2300元/年,补交差额学费2400元/年。